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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务动态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7-08-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B31030-0401-2017-1815 | 责任部门: |
于发改审字〔2017〕156号
关于核准于都县宽田圩圩镇道路及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有关事项的批复
于都县宽田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要求核准于都县宽田圩圩镇道路及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工程招标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于府发[2011]20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招标内容:于都县宽田圩圩镇道路及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为707.9万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请你单位自主委托具备法定相对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三、开标与评标:开标与评标的地点在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专家的组建必须在赣州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符合法定资质类别及等级的评标专家。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企业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法定规定相对应的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
六、请你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按法律程序实施招投标的各项工作。
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
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股 2017年6月6日印发
主办单位: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于都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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